占有,是指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。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,依据该事实,可进行权利正确性的初步推定。
依照合同的约定行使占有权利、履行占有义务,主要包括:租赁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借用合同、保管合同、承揽合同、运输合同、承包经营合同。
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占有权利、履行占有义务,此类情形主要包括:因拾得遗失物而发生的占有关系、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占有关系、因征收或征用而产生的占有关系、因继承而产生的占有关系、因行政划拨而产生的占有关系。
占有还可以分为: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;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;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;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。
占有的保护规则大体如下:
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收到损害的,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,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、灭失,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,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、灭失取得的保险金、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;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,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
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,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;对妨害占有行为,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;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,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,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,该请求权消灭。